字體(Typeface)
字體一般是指的印刷體的類型,如仿宋體、黑體、宋體、楷體、琥珀體等等。書體一般是指的歷代著名書法家所書寫的楷書、行書、草書。如王(羲之)體、柳(公權)體、顏(真卿)體、歐(陽詢)體等等。在一個通常的習慣用法上說:字體即是書體。比如隸書,它當然是字體,但沒有人叫隸字的,因為書寫的緣故,凡應叫隸字的我們都叫隸書。篆、楷、行、草皆是如此。又比如歐體,它是字體還是書體?清代人說寫書法是寫歐字的,也有說寫顏字的,但少有說寫歐書,顏書的;這也是一種習慣上的方便稱呼。其實歐、顏、柳、趙、蘇、黃、米、蔡,本來應該是書體而不是字體。字體都是楷字,但書家個人性情風格在起作用,有不同的姿態,它當然不應該是客觀的「字」這一事實存在,而應該是主觀的「書」這一行為表現。故,雖然古人常常混用「字體」、「書體」,但我們今天可以給它一個定義:「字體」,是偏於「文字」的。「書體」是偏於「書法」(藝術)的。這是一種相對清晰的界說。